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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月底健保局業務組來電詢問12月份有一筆補充保費繳款金額與申報金額不符,正確金額是要以那個數字為主?
資料找出核對後才發現繳款單上的數字少打了一個0,導致保費少繳,
那位小姐確認資料申報是正確的後只交待要趕快補繳少掉的部份.
隔天列印繳款書到銀行補繳,銀行只收取表單上的數字,沒有加徵滯納金。
原以為這樣就結束了,
沒想到星期一卻收到健保署寄來的滯納金繳款單,
滯納金的起算日從12月保費的最後繳納期限2/17到補繳日共42天,
每逾一天以應納額0.1%加徵,
滯納金額將近1仟元。
雖然跟謝先生報告一聲,
費用肯定可從公司的零用金支出,
但這疏失是自己造成的,
且名片上自己的職稱又是高階主管,
自己還是以身作則,把這筆不屬於公司該繳的費用給承擔起來.
不過回頭想想,健保署也未免太不通人情了,
繳費單要公司自行繕打列印,不是由健保署開單寄出,
有錯要由繳費單位自行負責,
當初跟那位小姐明白說明金額不小心Key錯,
隔天也馬上補繳動作,竟然還開罰滯納金….
打電話到健保署,這次負責的是另外一位承辦小姐,
把來龍去脈完整的向她敘述,
她倒是非常客氣的要我寫張說明函,
幫我往上呈看看是否有機會可以取消免徵.
先申訴看看吧,
到時如果不成功自己也只能摸摸鼻子把那張費用繳掉了,
藉此也提醒自己下回表單印出時務必要再做double check的動作.
中午收到健保署寄來的函,
YA!申訴成功.
觀小姐之前給的建言: 蕃茄翻轉好運.
果真翻轉了好運.
感恩觀小姐及子容老師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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