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楊老師突然來電詢問:
「你們公司是否可以允許提早於4點前下班嗎?」
通常一接到這種電話,
不用問原因大概也猜的出可能要找我代課。
不過還是先問:「怎麼啦?要請我幫你代課嗎?」
「不是啦!是因為今天接到一個還不錯的case,
和群國中要開yoga課,鐘點費很高喔,
除了假日外,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都有課,
時間是下午4點到5點。
因為我的時間除了星期三,都有衝突到,
所以若你可以的話,這個case就由你來接.....」
嗯!這個鐘點費的確很誘人,
但目前自己只將yoga的重心放在part time。
每天請假一個多小時,
自己實在沒有正當理由向上級提出,
且這樣對公司有點說不過去,
於是馬上向楊老師回絕掉。
雖然覺得惋惜,
但也是莫可奈何的事。
和群國中是繼一年前永靖社大後第二個被自己推掉的case,
只是不同的在於永靖社大未影響到白天的工作生活。
當初會放棄社大的原因完全在於當時自己才取得licence,
並剛從助教身份轉為正式瑜伽師,
很多時候都還得利用週末的時間回去再進修,
補充自己能力不足的地方。
在經驗及能力還不是很豐富的狀況下,
貿然接下社大,恐怕會砸了自己的招牌。
雖然剛開始同學都笑我設想太多,
自己也才突然懊悔失去一個大好的拓展機會,
不過後來救國團的課卻從每個禮拜3天,
慢慢增開到每週5天,
節數也從每天的1堂增加到最多3堂,
心情才慢慢開始釋懷。
這或許是有所失必有所得吧!
剛剛上課時,和群國中這件case還一直在腦海中打轉。
唉!算了吧!
雖然覺得可惜,但又能怎樣。
既擇之則安之吧!!